何观舒律师:18344052607
Previous Next

实务论著

时间:2022-10-29

泉州35家公司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移送公安立案侦查

何观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

#泉州#

2022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在其官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栏”公布了一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其中,泉州市共计有35家公司存在非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5家公司虚开的金额从30万元(税额5万多元)至2000多万元(税额350多万元)不等,例如:晋江众某服装有限公司,在2017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42份,金额2137.10万元,税额359.40万元。税务处理处罚:对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虚开税额1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对于虽然达到立案追诉标准,但具有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属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检察院应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例如:

1.1.案例一:官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2.案号: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泉鲤检二部刑不诉〔2020〕48号)

1.3.简要案情:官某某为泉州A包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虚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12份,税款合计人民币170749.32元。

2.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行为,因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主动投案,自愿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官某某不起诉。

2.1.案例二:周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2.案号: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泉丰检公诉刑不诉〔2018〕27号)

2.3.简要案情:周某某通过他人,由睢宁县A公司为泉州B公司开具1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1297495.74元,税额220574.26元,价税合计1518070元。

2.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周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较轻,具有自首和立功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周某某不起诉。

对于虚开税额较大的,可以争取缓刑的结果。例如:

1.1.案例一:黄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2.案号: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闽0583刑初2303号

1.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单位A公司作为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在没有实际货物购销的情况下,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数额较大(1478566.56元),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黄某某作为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实际经营者,系本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员,亦应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处罚。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黄某某主动投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松明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判决如下:......被告人黄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1.案例二:傅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2.案号: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闽0583刑初2285号

2.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单位泉州市A公司及该公司直接负责的经营管理者被告人傅某某,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款数额达人民币1306560.2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傅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傅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罚。对起诉书指控的三起犯罪事实,被告单位泉州市A公司部分已补缴税款且取得完税证明,部分已进项转出并补缴部分税款,有预交罚金,对被告单位泉州市A公司、被告人傅某某均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决如下:......被告人傅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