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观舒律师:1834405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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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论著

时间:2024-02-20

960多万元!上海某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因虚开发票罪被判刑

何观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

#上海#

案号: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沪0113刑初1467号

1.基本案情

2016年8月至2022年8月,被告人唐某在经营上海A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事务所)期间,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指使该公司员工被告人金某联络开票事宜,让B公司为其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人民币9618922元。

被告人唐某、金某接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2.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被告人唐某、金某作为被告单位A事务所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让他人为其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虚开发票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单位A事务所、被告人唐某、金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对其及被告单位减轻处罚。被告单位A事务所及被告人唐某、金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判决如下:被告单位上海A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犯虚开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唐某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金某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虚开发票罪#

#虚开发票罪律师#

何观舒律师,专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骗取出口退税罪、逃税罪等重大税务犯罪案件辩护(微信:18344052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