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观舒律师:18344052607
Previous Next

实务论著

时间:2020-09-08

福建83家企业因虚开被处罚或移送立案,最大金额近亿元

何观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辩护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

 

2020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在其官方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栏上,公布了一批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共计83家(不含厦门)。这些企业皆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被税务机关处以罚款,或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中有一些企业已被人民法院判决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单位进行罚款,并对主要责任人员判刑。

 

福建83家企业因虚开被处罚或移送立案,最大金额近亿元

 

如:建瓯某某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在2017年07月25日至2018年05月31日期间,对外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份,金额101.47万元,税额17.24万元。法院判决建瓯某某钢化玻璃有限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55000元;法定代表人刘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福建83家企业因虚开被处罚或移送立案,最大金额近亿元

 

本次公布的企业涉及福建省七个地级市,其中:三明41家;泉州17家;南平12家;漳州6家;莆田4家;龙岩2家;福州1家。

这个企业当中,虚开金额最大的是三明市启某贸易有限公司,在2016年5月13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019份,金额9576.62万元,税额1628.02万元;其次是莆田市诚某能源有限公司,在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982份,金额9261.14万元,税额1574.39万元。

 

福建83家企业因虚开被处罚或移送立案,最大金额近亿元

 

下面是笔者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查询福建省近一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案件情况,以供参考。

 

罪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数据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时间: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

区域:福建省

福建83家企业因虚开被处罚或移送立案,最大金额近亿元

 

通过在12309中国检察网的检索,福建省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检察文书共有65份,包括起诉书和不起诉决定书,其中:起诉书36份,约占55%;不起诉决定书29份,约占45%。

此外,笔者通过OpenLaw网站检索了福建省同时间的裁判文书,共搜索到80份,其中判决书42份,裁定书38份。按这样的数据来看,部分检察院存在未检察文书全部公开的情况。

那么,福建省各地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的分布情况是怎样呢?

福建83家企业因虚开被处罚或移送立案,最大金额近亿元

 

根据上图表所示,福建省当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最多的地区是福州,共有24份检察文书,其中:起诉书7份;不起诉决定书17份;而莆田一个案件也没有。其他各市的案件情况分别为:泉州14份,起诉8份,不起诉6份;宁德8份,起诉书和不起诉决定书各4份;三明6份,起诉5份,不起诉1份;漳州、厦门、南平三市的都是起诉书,分别为6份、3份、2份;龙岩2份,起诉书和不起诉决定书各1份。

而同时间福建省各地裁判文书的数量情况是:福州17份;漳州12份;三明11份;宁德9份;厦门8份;泉州8份;南平7份;龙岩7份;莆田1份。

福建83家企业因虚开被处罚或移送立案,最大金额近亿元

 

在不起诉类型方面,29份不起诉决定书当中:相对不起诉共有27份,约占93%;存疑不起诉只有2份,约占7%;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的案件数量为0。

 

【关键词】何观舒律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辩护律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税务犯罪辩护律师 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