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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论著

时间:2025-07-16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团伙虚开发票案件

#上海#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联合公安经侦部门依法查处一起涉案团伙利用多家木材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件。

经查,以陈某章、陈某为首的涉案团伙控制上海办群木业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利用下游客户不索要发票形成的“富余票”,在没有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通过收取“开票费”的方式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13份,价税合计金额4413万元。税务稽查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该企业开具的上述发票认定为虚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联合打击机制作用,对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予以打击,积极营造更加规范公平的税收环境。

 

【来源:上海税务】
 

税与罚短评:

本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4413万元,按税率13%进行换算,其涉案税额为507.69万元【4413万元÷(1+13%)×13%】。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虚开税额5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涉案人员如果没有适用减轻处罚情节,最低也要面临十年有期徒刑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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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观舒律师,专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骗取出口退税罪、逃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等重大疑难涉税犯罪案件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