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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论著

时间:2025-10-21

未开票就是偷税?事实可能和你想的不一样

何观舒:逃税罪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

今年以来,各地税务部门公布了多起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的案件,例如:杭州税务部门依法查处的某服饰公司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案;北京税务部门依法查处的某木业公司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案;等等。这也让“未开票收入”这个词进入了大众的视野。

在日常消费中,例如:饭店吃饭、超市购物等,可能很多人都没有索取发票的习惯,或者在消费者索取发票的时候,有些商家可能会找借口不向消费者开具发票,这也导致了在大多数人的认知里,商家不开发票就是为了偷税(当然,其也有可能真的是为了偷税)。

那么,什么是未开票收入?未开票是否就是偷税?

1.什么是未开票收入

未开票收入,从字面上的意思来看就是没有开具发票的收入。也就是说,纳税人向消费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等,在收取相应的款项后,没有向客户开具发票的收入。

2.未开票收入也需如实纳税申报

没有开具发票并不意味着纳税人不需要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义务的发生,并不以发票的开具为必要条件,只要发生了应税交易行为,就需要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也有同样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发生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销售款项索取凭据的当日;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日。”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根据上述的规定,即使纳税人未开具发票,但只要取得未开票收入的,就需要按规定的期限办理未开票收入的纳税申报。

3.未开票并不等同于偷税

未开具发票的,并不等同于偷税。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所谓偷税,是指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如果纳税人虽然未开具发票,但其如实的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的,则不属于偷税。只有在纳税人在未开票的情况下,通过其他方式隐匿未开票收入,不进行纳税申报或者虚假纳税申报,才属于偷税。

4.未开票的法律风险

有些纳税人可能存在侥幸的心理,认为以拆分收入或者个人账户来收款,不开具发票来隐匿销售收入,税务机关可能查不到。但是,在“以数治税”的税收监管环境下,“未开票收入”不再是税收监管的盲区,纳税人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的企图将无所遁形,一旦查实存在偷税,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应当开具发票而未开具发票的,则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对于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的,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将对纳税人追缴相应的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说,在前两次偷税的情况下,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和罚款的情况下,不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税款太多了,没有足够的资金缴纳税款,或者仅缴纳部分,甚至没有缴纳的,则会构成逃税罪,面临刑事处罚。例如:重庆税务部门查处的某营销策划公司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案件,对其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94.33万元,但该公司仅缴纳查补税款17.39万元,因涉嫌逃税罪被移送公安机关。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逃税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如下:逃税数额10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逃税数额50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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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观舒律师,专注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骗取出口退税罪、逃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非法出售(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重大疑难涉税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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