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观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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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2-05
深圳税务部门公布3起涉税违法案件,涉及涉税中介虚开和偷税
2025年12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在其官网公布了3起涉税违法案件。其中,涉及涉税中介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前扣除偷税案,未按规定纳税申报偷税案。具体如下:
1.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依法查处一起涉税中介机构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件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依法查处一起涉税中介机构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件。经查,年年有余(深圳)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在2022年11月至12月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50份,价税合计458万元。2024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依法对该企业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定性虚开,对该企业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处以罚款50万元,并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将年年有余(深圳)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扣减信用积分100分。目前,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涉税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仅要践诺诚信、依法执业,自觉增强诚信服务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知法守法意识,更要在遵守税收法律法规方面发挥模范作用,以专业优质的服务树立行业良好形象。在本案中,违法分子利用涉税中介身份为掩护,实施虚开发票违法行为,严重扰乱税收征管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税务部门将持续保持对“发票黑产”的高压打击态势,严肃查处涉税中介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税收安全,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2.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深圳市锦烨玩具有限公司取得虚开发票偷税案件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根据大数据分析研判,依法查处了深圳市锦烨玩具有限公司取得虚开发票造成少缴税款的偷税案件。
经查,深圳市锦烨玩具有限公司利用外地企业开具的13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于2022年5月至8月期间认证抵扣税款15.31万元,并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成本122.54万元,造成少缴增值税及附征税费11.50万元、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3.35万元。在检查过程中,该公司走逃失联,并试图通过申请清算注销的方式逃避税务检查,被税务机关及时阻断注销程序。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造成少缴税款的行为是偷税,对其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8.36万元。因该公司已涉嫌构成逃避缴纳税款罪,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拟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注销并非“免责金牌”,无论企业是否注销,其存续期间发生的涉税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均有权依法进行查处。未来将继续依托八部门联合打击虚开骗税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与执法联动,精准拦截“注销跑路”等逃避监管行为,不断提升以查促管效能,全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营商环境。
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深圳市新龙实业有限公司偷税案件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深圳市新龙实业有限公司偷税案件。
经查,2019年该公司持有的某证券公司股票经法院强制执行卖出后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共计1330585.54元。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028018.07元。日前,第一稽查局已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合规经营是企业长久稳定发展的基石,税务部门将依法履行税收监管职能,坚决依法查处各种偷逃税行为,切实维护税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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