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观舒律师:1834405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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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论著

时间:2021-10-13

佛山12家公司因骗取出口退税被移送公安机关,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

何观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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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布了一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其中,佛山市共计有12家公司因骗取出口退税,被所辖税务机关处以追缴税款的行政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

 

12家公司当中,有9家公司是鞋业公司,3家公司是贸易类公司,骗取出口退税的数额从6万多元至4800多万元不等。例如:佛山市高明区焱某贸易有限公司,在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以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4895.46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4895.46万元的行政处理。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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