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观舒律师:1834405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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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论著

时间:2022-08-04

广州一酒家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确定为失信主体,虚开金额4亿多元

#广州#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022年8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发布了税务文书送达公告,以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广州幸某酒家有限公司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穗税二稽通〔2022〕0157号)。广州幸某酒家有限公司存在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的行为,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21年第54号)的规定,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公布失信信息。

广州幸某酒家有限公司

1. 案件性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2. 主要违法事实

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5086份,金额47736.09万元,税额8115.14万元。

3.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其上述行为被认定为虚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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